近年来,家族信托获得到高净值人士的广泛认可。毋庸置疑,家族信托是家族财富管理中极为重要的工具,具有资产保护、灵活分配、成长激励及久远传承等功能。不过,即使是像家族信托这样好用的传承工作也并非万能,尤其是背后复杂的法律带来的一些限制。在为家族信托的优势心动的同时,也要对它的「不能」有充分了解。
PART·1
家族信托的功能
家族信托是一种在国外已有数百年发展历史的财富传承利器,指受托机构受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
信托资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故委托人一旦把资产委托给受托机构打理,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属于委托人,但相应的收益依然根据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
家族信托的功能主要体现在:
1
维护家族资产安全
将资产装入家族信托后,信托财产便有独立性,今后无论委托人或受益人发生死亡、离婚、负债等情形,该财产一般都能免于遭受被继承人继承、被配偶分割、被债权人追索等风险。
2
灵活的利益分配机制
家族信托受托机构可以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在家族内部和谐分配,尤其针对在特定局限的家庭成员,如未成年甚至未出生、精神障碍、年老失能、奢靡成性等,也可安排其拥有受益权,为他们提供充分的生存、医疗、教育等各类保障,或阻止财产被挥霍或不当管理。
3
维持企业控制权
家族信托可以紧锁股权,帮助建立起有弹性的企业管控机制,有效防止控制权旁落,协助家族成员顺利接班,实现企业平稳过渡与基业长青。
4
助力家族慈善事业
不少海外的富翁如巴菲特、比尔盖茨等,都设立了以慈善为目标的信托,而且这些信托都透过良好管理,创造增值空间,令资金可以长期支持所关注的议题。
PART·2
家族信托非万能
家族信托在财产保护、分配及传承等方面有巨大优势,但这并不意味着,家族信托无所不能,可以自然而言地达成各种目的。
其中几项家族信托的限制包括︰
不能在短时间内设立
家族信托为一项需要精心设计、专业且具前瞻性的财富工具,加上每名委托人或每个家族需求都不同,故需要提前规划,在信托方案设计、信托财产置入、相关文件签署、财产交付和转移登记等都需要保障充分的时间。
不能追求高收益
家族信托只能适用于真正具有财富管理需求的客户。家族信托通常以维持并提高在整个信托寿命期间的价值,而持续期往往以数十年起跳,故投资策略会偏向保守、稳健,无法满足追求高收益、高回报的客户。
不能以避债为目的
家族信托的设立,不能以避开已经发生的债务以及尚未发生但能够合理预见的债务为目标,一旦委托人或其家庭已经存在现实的或可预见的债务风险或法律责任风险,如破产风险、涉嫌经济犯罪风险等,则其设立的家族信托存在被债权人撤销或者被认定为无效的可能性。
不能把家族信托当作避税工具
信托的确具有一定的税收筹划功能,但不能片面夸大地把家族信托当作避税工具。因信托财产独立性的特征,委托人身故后该信托财产不属于委托人遗产。因此,在开征遗产税的国家,该信托财产确实不需要缴纳遗产税。但是,委托人生前设立家族信托其本质上是一种对受益人赠与信托利益的行为,因此势必将面临赠与税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遗产税和赠与税是同时开征的。不过由于家族信托一般设立期限较长,一定期间内并无分配需求,因此可以通过调整受益人获得信托利益的时间节点和获得分配信托利益的频率,帮助受益人延迟缴纳赠与税,从而避免受益人因为一次性获得大量财产而缴纳巨额税款。
不能随意操控
在传统的英美司法实践中,委托人不能在信托中保留过多的权利,否则很容易被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人攻击,法官可能会以虚假信托的理由撤销托。虽然一些离岸地在继承传统英美法系信托制度的基础上,也给委托人留有一定权力,例如要求受托人在做事时必须获得委托人同意、可让委托人保留投资和资产管理权力等,不过要注意各地的相关规定不同,如不当操作仍然有可能被认定为虚假信托。
没有任何一种财务工具是无所不能的。虽然家族信托在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资产隔离上功能强大,但并不是说只要设立了家族信托,就能理所当然地随心所欲。因为它的主要功能及价值,都建立在精心设计和一些成熟的司法管辖区的完善信托法律之上,必须委托专业人士,因应委托人状况设立和管理,才更好地体现。
编辑 | 苏苏
编审 | Ley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