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一代”进入“交班”窗口期,龙湖地产BVI家族信托揭秘

太一控股集团2020-06-15 18:12:41

随着中国越来越多“创一代”步入“交班”窗口期,家族企业的财富传承问题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现实情况中,现金类资产占企业家的财富比重并不高,大部分是股权或不动产,股权家族信托或面临较大的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

所谓股权家族信托,指信托财产中含有股权的家族信托,该股权可能来源于委托人,也可能是由资金等形式转化而来。

股权不同于现金,代表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利。根据股权管理的实际需要,家族信托构架需有所不同,本文分三种构架模式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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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托直接持有股权

这种模式股权转让或分红收益放在信托内,有一定税收递延筹划空间。但信托公司可能承担的或有管理职责较多,通常信托公司会对股权有所要求,避免陷入到具体公司事务管理内。

二、通过合伙企业持有股权

合伙企业层面,GP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看重风险隔离的委托人可能需要谨慎考虑。另,GP的自身风险(如去世或被解散)可能对合伙企业产生较大影响。较第一种模式,这种模式无额外税负。股权转让或分红收益放在信托内,有一定税收递延筹划空间。

三、通过有限公司持有股权

较前两种模式,这种模式成本最高,但功能最为完善,大型家族做永续传承应采取这种构架。

家族信托成功的关键是“名下不拥有任何财产,但却控制一切”

2 吴亚军

把家族信托用得最好的,非龙湖地产的董事长吴亚军的家族信托莫属。

先是不动声色地,她用家族信托抗住了婚变。

其实,在上市前她就和当时的老公蔡奎分别设了家族信托(姑且叫吴氏和蔡氏家族信托),俩人分别用各自的家族信托搭上BVI公司,分别持有龙湖地产的所有权。后面,俩人婚变了,家族信托的隔离财产功能让俩人和气地分了手。

后来又不动声色地,她用家族信托又顺利地传了承。

吴亚军考虑代际传承了,又把她家族信托控制的龙湖地产股权,转给她女儿的家族信托了。母女的信托又都指定同一受托人,这样,公司的控股架构不变,不用纳税又不用小股东批准等。转让后,吴亚军还依然控制公司。

详细看吴亚军的家族信托架构和作用。


隔离


各自用家族信托控股上市公司

自上市时,吴亚军便是通过BVI控股公司持有上市公司龙湖地产的股权,而BVI持股公司的控制人,便是吴亚军在汇丰国际信托公司设立的全权信托。

她当时的老公蔡奎,和她一样。也是通过蔡氏家族信托下设BVI控股公司,持有龙湖地产的股权。

6 △龙湖集团上市时股权架构

2007年,吴亚军夫妇在开曼注册了空壳公司龙湖地产,持有者为吴亚军夫妇分别控制的BVI公司Charm Talent和Precious full。

2008年,吴亚军夫妇分别设立“吴氏家族信托”和“蔡氏家族信托”,两者均为全权信托。

吴亚军夫妇分别作为信托的委托人和保护人,将各自持有的龙湖地产(开曼)的股权以馈赠的方式,分别注入汇丰国际的全资子公司Sliver Sea和Sliver land中,这两家公司再分别持有各自BVI公司的股权。

吴氏家族信托的受益对象为若干吴氏家族成员以及一个名为Fit All信托,Fit All受益对象为龙湖地产的员工及管理层。作为彼时吴亚军的丈夫蔡奎也被视为拥有这一部分股份的权益。蔡氏家族信托的受益对象为若干蔡氏家族成员以及Fit All。而这一部分股权的权益同时也由吴亚军拥有。

以此,吴亚军夫妇分别用各自的家族信托持有各自上市公司的股权份额。而同时,在披露上,俩人共同控制上市公司75.6%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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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预谋”的婚变?

2012年11月,俩人被爆离婚。

因为蔡奎一直未在龙湖地产(00960.HK)任职,吴亚军又是第一大股东,所以媒体都称吴亚军被老公分走了200亿港元离婚费。

事实上,俩人在上市时就分别用各自的家族信托控股各自龙湖地产份额,但在权益披露上,是显示吴亚军夫妇在共同持有龙湖地产75.6%的份额,

然后就在婚变前夜,即2012年8月6日,根据港交所公开的资料,吴亚军将此前共同持有的75.6%权益的龙湖股份,相当于约39亿股,分割为吴亚军持有45.4%权益,蔡奎持有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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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为婚变前持有权益情况,8月6日起为婚变后持有权益安排。11月19日,为避免龙湖大批股份落在第三方手上,蔡奎已签署协议书,让吴亚军暂时掌管其28%股权。

分割进行地无声无息,股价都没来得及有任何反应。也因为分割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变动,对公司运营也没有实质影响,股价也没必要有任何反应。

分割完了,离婚完了。

这都得益于在上市时,俩人就用信托分割好了财产。分割应该只是把各自从对方家族信托的受益人中除名而已,so easy。


传承


为传承给女儿,吴亚军更驾轻就熟,把上市公司股份就全部放到了女儿设立的家族信托中了。

传承前,女儿先在汇丰国际成立了吴女家族信托(姑且叫吴女家族信托),然后,她让受托人汇丰国际将公司股权派至女儿设立的全权信托,这样,吴女通过吴女家族信托,获得了龙湖地产约43.98%市值559.92亿元港币(折合约495.7亿元人民币)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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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后,由于吴亚军和女儿的家族信托受托人都是汇丰国际,这样,上市公司的控股架构一点没变,即便股份已由吴氏信托转移到吴女信托,当然,吴亚军依然控制龙湖地产,吴女已无条件承诺,由母亲行使公司股份投票权,总之这样,吴亚军又不动声色地搞定了传承。

上市公司通过信托传承的,当然不止吴亚军,比如还有地产圈里的李嘉诚、SOHO中国等等。再如还有BATJ的马云、刘强东等大佬。

通过离岸家族信托,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这基本上也是大股东的必选项,不仅信托资产的独立性起到防火墙作用,在吴亚军离婚时,不必哭死哭活的再撕破脸争产,且大股东也不会因为婚变稀释股权。一切都如上市前就预期好的,夫妻也好聚好散,股民们也都不突然。

信托设计的灵活性更好助于分产和传承,在吴亚军离婚时,双方从共同控制75.6%权益到分割到各自名下,仅是变更受益人即可。

在吴亚军传承给女儿时,仅需要将上市公司股份分派至其女家族信托名下即可。不必真正分割股权,灵活且保护了家族资产完整性,因此设立家族信托为您的财产传承保驾护航。